当前,惠州市住建领域启动安全生产月行动。随着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工地安全、扬尘治理、按规建设等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个别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也得到了严厉查处通报。
近日,记者梳理惠州市大亚湾建设工地执法服务平台发现,在二季度,惠州大亚湾东圳房地产有限公司、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卓越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因无规划证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建设等行为遭到立案处罚,共计罚款约1933.4万元。
梳理案件通报信息,惠州大亚湾东圳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周期内因无规划证进行建设连续3次遭到立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为:粤惠市执D罚字[2022]3号、5号、和6号,处罚事由均为无规划证进行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罚,分别罚款人民币3174513.28元、8337524.44元、6754170.72元,共计罚款约1826.62万元。
惠州市卓越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也因无规划证进行建设遭到立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为粤惠市执D罚字[2021]83号,被处以977586.79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与大亚湾东圳房地产有限公司雷同,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该周期内同样也受到了3次立案处罚,事由均为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为:粤惠市执D罚字[2020]21号、23号、和2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分别处以30000元罚款,共计罚款9万元。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张峰,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