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一则征收土地公告!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霞涌山子头和石井澳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整村搬迁补偿安置的公告
《霞涌山子头和石井澳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整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业经区管委会2021年第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搬迁补偿范围:大亚湾石化拓展区所在的霞涌山子头和石井澳村庄范围内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二、征收搬迁补偿目的:拟征收搬迁补偿范围土地用于大亚湾石化拓展区项目建设。二、搬迁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三、搬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详见霞涌山子头和石井澳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整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四、意见反馈渠道:征收搬迁补偿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反馈,请于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霞涌街道办提出,由霞涌街道办做好意见收集整理和保存,并综合报区管委会。特此公告。 识别以上二维码下载附件原文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部分附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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