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全,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监理概念模糊,合同中如果规定了实行工程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同时业主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权利义务不清,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业主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的如下规定: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增减项未加入合同,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业主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材料供应不做确认,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而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业主应进行检验,一旦装修公司有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施工的情况,业主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工期延误没有规定,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业主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如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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