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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七旬古稀老人给中央巡视组的网上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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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在线网友  发表于 2014-9-25 12:56:57 |阅读模式
        关于惠州大亚湾区前副书记杨佛清与黄玉彪官 商 勾结抢掠我建材市场的控告
        控告人,彭守宋,男,现年73岁,深圳市福田区人。电话机139 23423699
        被控告人,杨佛清,男,约70岁。原惠州市大亚湾区副书记(现已退休)。
        被控告人:黄玉彪,男,约69岁。惠州大亚湾广宝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控告的事实与理由
        一,杨佛清黄玉彪官 商 勾结,借政府名义抢夺我建筑材料销售中心
2001年,因惠州大亚湾中海壳牌石化项目建设启动的吸引,我与新加坡的表兄弟黄智一行五人专程来到大亚湾考察投资房地产和建筑材料市场。
        在大亚湾考察期间,我们兄弟看中了大亚湾上扬戴屋村和惠阳地方企业总公司(合作)的一幅800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准备首期投资500万元兴建大亚湾建筑材料销售中心。决定由我新加坡黄智四兄弟各投资10万元新加坡币(共约合200万元人民币),由我个人投资300万元共500万元兴建"大亚湾建筑材料销售中心"。计划待周边市场发展成熟后再开发另外70000平方米的商住楼宇的投资方案。因我新加坡的表兄弟与祖国远隔重洋,路途遥远无力亲为大亚湾的投资事务,故委托由我代表与处理在大亚湾的投资开发事务。
        2001年9月10日,我以乙方彭守宋的名义与大亚湾西区上扬戴屋村为第一甲方,惠阳市地方企业总司公为第二甲方(引资人),签订了一份兴建大亚湾建筑材料销售中心的《租地合同》。
租地合同约定:(1),甲方大亚湾上扬戴屋村先将10000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以每平方米1元月租赁给乙方建设"大亚湾建筑材料销售中心"。(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有的项目报批、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一切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附《租地合同》复印件)。
        合同签订后,待甲方办完项目报建,规许可手续后。2001年11月项目开始动工兴建。
        至2002年4月,当我投资兴建的大亚湾建材市场的工程接近竣工验收时,一个灭顶之灾却向我扑来。因一湖南奸商黄玉彪也准备在大亚湾发展建筑材料市场,同时也看中了我已经在建的市场位置。黄玉彪为了达到后来居上,抢夺我建材市场把我赶出大亚湾一家独大垄断大亚湾的建筑材料市场。黄玉彪利用与大亚湾区委副书记杨佛清朋友关系,勾结杨佛清(现已退休)以大亚湾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的名义要将我的建材市场拆除。(实际是转手黄玉彪经营)。
于是,杨佛清利用他手上的权力打着政府"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市建设发展需要"的名义在未经过依法征收、依法补偿的情况下欲强行拆除我耗资五百多万元兴建的建材市场。
        2002年4月25日大亚湾规划局以"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向我下达《关于限期拆除临时建筑物的通知》。限期拆除通知补偿一字不提。还要我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在接到限期拆除通知后,我方与乙方戴屋村和惠阳市地方企业总公司多次向大亚湾区政府、国土、规划、城建和惠州市各有关部门进行积极协调,要求大亚湾规划局收回成命停止拆除。
在强拆之前,因该项目涉及到惠阳市政府所属的地方企业总公司的利益问题,时任惠阳市廖庆华副市长为了保护惠阳市政府地方企业的利益曾打电话要求大亚湾区副书记杨佛清先谈好赔偿问题再行拆除被拒绝,杨佛清还大放狂言"先拆了后再谈"。但拆除后杨佛清拒绝协商赔偿问题。
        二,我们要求停止拆除的主要理由是:
       (一),我方兴建的建材市场是于2001年9至12月经过大亚湾区政府批准建设的。我方已与土地所有人戴屋村签订了租地合同取得了该土地的建设使用权。且取得了大亚湾政府各有关部门核发的规划建设许可证,我方也支付了所有的办理费用。所以我方兴建的建筑材料市场是属于合法建筑。
       (二),我们租赁的建设用地所有人是政府征收戴屋村土地后回划给戴屋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如大亚湾政府因城市建设需要征用该土地;不是一个红头文件或一个通知就可以拆除的,政府必须先通过依法征用和赔偿我方的投资损失后才能拆除。
       (三),作为政府岂能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半年前政府批准我方立项建设,半年后又要拆除我投资几百万元建材市场。赔偿问题一字不提,说拆就拆,堂堂的政府这与强盗抢劫有何区别?
2002年6月27日杨佛清和城管大队长谭浩仁带领了200多人,出动几十辆汽车、铲车、推土机开进我建材市场,拆除前杨佛清派出几十个警?察先把我方人员控制住后拆除了我的建材市场。杨佛清还把我的建筑销售中心内几百吨重价值几十万元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全部拉走不予归还,工地的财务账目和一切的票据也被毁灭。
大亚湾政府拆除我的建材市场并非是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而是杨佛清打着政府的名义行官 商 勾结抢夺我市场之实。我的建材市场被拆除后,在杨佛清的权力操纵下,大亚湾上扬戴屋村民价值逾亿元的八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被以二千多万元贱卖给黄玉彪。黄玉彪取得该土地后拿去银行抵押贷款取得首期开发启动资金,一面招揽带资承建商空手套白狼开发广宝华南国际建材市场和商住区。
        杨佛清是一个裸官,其妻子儿子已出港定居后,杨佛清成了单身的裸官。为了便以操纵控制杨佛清的权力,黄玉彪介绍其一表妹做杨佛清二奶。杨佛清帮黄玉彪抢得我的建材市场之后,杨佛清还招回其在港的儿子回大亚湾并以港商的身份与黄玉彪合作投资开发市场和商住楼宇。杨佛清利用其权力和影响力成功垄断了整个大亚湾的建材市场,十年间广宝集团获利数十亿元。(根据2013年湖南邵阳黄玉彪贿选事件的报道)
        三,历尽十二年告状无门,可见惠州官场超级黑!
        我的建材市场被非法拆除后,不但未获得分文的赔偿而且被抢走的价值逾百万元的建材物资,机械设备也不予归还。工程办公室内的财务账单票据全部被灭失。(附拆迁前后照片)。我的建材市场被非法强拆后的损失包括直接投资、货币(购买力)贬值、已建成(10000平方米X两层=20000平米铺位)市场租赁可预见收益、拆后历时十二年的投诉上?访维?权费用共计损失逾亿元。
        我表弟黄智曾多次从新加坡回国与我和戴屋村、惠阳地方企业总公司三方多次联书向广东省、惠州市政府、纪检、人大各有关部门对大亚湾区政府非法强拆我建材市场要求赔偿问题进行举报、申诉和控告。但是各部门从来不按规定给予我们信?访受理回执也不给我们任何书面答复。更加无耻的是,我方聘请律师根据当时涉案标的依法向惠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但是惠州市中级法院口头不立案。拒不给我不立案的裁定书。不给我方留下任何的投诉和诉讼主张权利的证据。
        2013年11月,我对杨佛清黄玉彪官 商 勾结非法强拆抢掠我建材市场的违法犯罪事实向中央第八巡视组进行了实名举报。同年12月25日中央第八巡视组给予我"转有关部门办理"的复函。也就是说,我历经十二年上?访、诉讼,广东省和惠州市各有关部门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受理回执和书面答复证据。现只有中央第八巡视组的转办复函是我唯一的举报证据。但是至今我未收到惠州或大亚湾任何有关部门转办的处理书面答复。
信?访上?访诉讼不受理、不回执、不答复、不处理。连中央巡视组的转办也不查不办不给答复。几乎我所有的维?权途径在整个广东省都被封杀。由此可见,惠州官场的超级黑暗是不可想象的。
        据我分析,这不是一个已退休的大亚湾副书记杨佛清,一个商人黄玉彪所能阻止查处鞭及的能量。而是在杨佛清黄玉彪的背后涉及到一个庞大的官 商 勾结利益集团高官在左右干预本案的查处才能做得到的。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
        我和表弟黄智从六十多岁告到七十多岁白发苍苍!去年一直告到你们中央巡视组仍没有得到处理解决。我们苦等了十二年,终于盼来了习?近?平主席的"打虎"时代!我不信,一个泱泱中华大国,一个领导十三亿人民的政党难道就没有一个青天?难道就没有我说理说法的地方?在此,我再次以公开信的方式向中央巡视组举报和控告!请求中央巡视组能亲临惠州"打虎"。依法追究杨佛清黄玉彪及其后台强拆我建材市场的法律责任;还我公道,
我是被奸商黄玉彪勾结杨佛清利用权力抢掠了我建材市场,使我蒙受逾亿元投资可见收益的损失。为此,我强烈要求大亚湾区政府、纪检部门依法查处黄玉彪勾结杨佛清利用权力非法抢夺我建材市场的法律责任。我的投资损失应该由大亚湾区政府和掠夺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此致!
        中央巡视组。大亚湾区纪委:
       (本控告信同时通过网上公开发布方式传递给中央巡视组)

        控告人:彭守宋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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